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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次组织和解 两难僵局终破冰

阅读次数:20692017-09-15 10:41


多次电话、三次现场召集双方当事人,不厌其烦地释法调解,原本可能要经过提请抗诉、抗诉、再审改判、重新申请执行……历经一年以上的诉讼,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的调解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。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,握手言和,让经办案件的民事行政检察官长舒了一口气。

  为了孩子的妥协 却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

事情要从五年前说起。2012年春节前后,申请监督人杨某得知丈夫魏某有外遇,双方一时吵得不可开交。之后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,将名下共同经营的服装品牌商铺进行分割,分开各自经营服装生意。考虑到两名子女尚年幼,为给孩子一个完整的成长环境,双方协商暂不办理离婚手续,仍共同居住于同一屋檐下,至2013年初,杨某和魏某才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。在签订离婚协议到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几个月期间,魏某经营商铺欠下王某货款11万多元,并写下了欠条。后因魏某无法归还,王某将魏某和杨某告上法庭。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魏某与王某之间的债务在魏某和杨某婚姻存续期间发生,判决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杨某因送达不及而缺席审判,直至法院执行局将杨某名下房产查封才得知判决。杨某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,于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。“我和魏某都有向王某拿货,而且协议离婚后,明明我和魏某、王某及其老婆四个人当面说好了的,以后我和魏某各自拿货、各自承担货款,为何王某现在还要追我承担魏某的货款呢?”杨某申请检察监督时无奈地说。

  两份案情类似但不同的判决 让再审之路重现曙光

事实上,魏某欠下的婚内债务并不止王某这一宗。类似的魏某与李某的借贷纠纷诉讼,却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。原一审判决杨某要对魏某向李某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但二审却出现反转性的改判。二审法官认为杨某与魏某在借款期间虽然还未办理离婚手续,但确因魏某出轨而感情破裂,且已明确析产和分开经营,判决杨某不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。类似的婚内债务,但一、二审的判决截然不同。王某与魏某债务纠纷发生的时间是基本一致的,如果再审,本案的一审判决是否也会被推翻?

此外,细心的检察官通过调取相关银行记录发现,魏某于王某起诉前已归还了2万元,王某与魏某的实际债务是9万多元,一审判决的债务数额有误。基于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确有错误,本案至此已具备了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条件。

  不厌其烦组织和解  两难僵局终破冰

然而,当事人新出现的一个情况,却让检察官陷入了为难的境地。本来,通过提抗或建议再审,重新启动再审程序,极有可能会对一审判决改判,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也能得到很好的体现。但是,检察官在与当事人接触时发现,杨某由于未成年子女都已回福建老家上学生活,自己也想将番禺的名下房产处理完后回到老家重新展开新生活。如果启动再审程序,从提请抗诉到最终再审判决,最后进入执行程序,至少一年以上的时间,如果再审不改判,可能对房产的执行会回到原点,杨某房产得不到解封,新生活无法开启,王某数额不大的债务也难以尽快得到偿还,最终不仅增加讼累,双方还会因为诉讼的延续而积怨进一步加深。在了解到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后,民行科的检察官通过电话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多次进行沟通,三次约见杨某了解情况。同时将王某约到检务大厅,检察官对王某及其代理人分别进行了谈话了解,创造机会、营造氛围,给杨某和王某当面进行调解。经过三方的共同努力,通过对还款数额一再磋商,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。

  ■记者手记
提出抗诉、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无疑是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监督的有力手段,但程序的回转,却不一定能定争止纷,反而,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解,恰恰是化解民事矛盾纠纷的法宝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,没有公诉席上义正辞严的滔滔雄辩,也没有反贪工作的惊心动魄和雷厉风行,面对婆婆妈妈的家长里短,琐琐碎碎的民事法律关系,更多的是设身处地的条分缕析、细思慎虑,苦口婆心的告诫劝慰、释理明法。人民检察官,冠以人民的名义,不是简简单单地挂在嘴上,而是着着实实地把老百姓放在心里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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